中国人权观察(注册中)文告(第37号)
《中国人权观察对<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回应》
9月29日中国政府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这是中国政府第三次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前两次分别是2009-2010,2012-2015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通观《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显然与《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仍有巨大的差距,但对照中国的现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文字仍然需要执政者痛下决心改革体制,开放党经禁、报禁,实现司法独立等,才有可能保证这份不完美的国家人权计划顺利实施和完成。不过《中国人权观察(注册中)》社团依然对此愿望的为一种进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期待!尽管这些“美好”承诺尚不过是在纸面上。
对照三个阶段的《国家人权计划》及现实人权观察,我们认为在整体文献上上每一阶段都有明显的改善,然而同时现实中,尤其是709之后,中国的整体人权状况大倒退, 无数计的侵犯人权的个案屡屡发生和重复滚雪球式增长,侵权主体向政府黑社会化进展迅速。所以,我们对《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愿望的进步予以肯定,对目前中国人权现实的倒退予以批评和谴责,并呼吁予以纠正。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中国政府能否在新的契机上(指《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改变历史,卸下包袱,面向未来,重拾公信力?商鞅变法,尚要立木为信,今天,中国政府若想改变一贯的执行力公信力低下的形象,也必须在发布“新政”之初“立木为信”,以重大的案件为起点,雷厉风行,树立新形象,示民众以诚信!如此,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人权显著进步,将是全人类的大事,全民族的福祉,亦将是当届政府的历史功绩。反之,若蹉跎不进,甚至妄图以公权力和暴力镇压手段企图改变民权的觉醒,那么,只能是坐失良机,再难收拾民心。
《中国人权观察(注册中)》理事长秦*永*敏先生,在筹备第四次进京合法注册「的一个星期」前,被秘密失踪,后被以“颠覆”罪即将被起诉,起诉书中“注册人权观察”活动是其中重要的所谓“证据”,今天,国务院既已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向全世界郑重承诺了改善人权,实施宪法的决心,那么,秦*永*敏先生筹建注册中国人权观察的行为,就应当重新界定:本来就无罪,如今更应提倡!若《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煌煌发布,而《中国人权观察(注册中)》的理事长,却要重判入狱,那么中国政府,你岂不是锣鼓喧天的发布了一纸愚弄全世界的谎言么?
秦永敏案就是试金石,是立信的“木”!将如何发展,我们拭目以待!《中国人权观察(注册中)》主张全民和解,面向未来。只要是及时改过,我们绝不会抓着错误不放,相反,我们会为真正弃旧图新的举动不吝掌声!希望中国政府和官员也能够以真诚的姿态与民间一道切割过去,着眼未来,共同建设人权中国!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第五节最后一条:“支持和推动民间组织参与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为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作出民间贡献”。第六节第3条:“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在实施《行动计划》过程中的建设性作用”。这些《计划》与《中国人权观察(注册中)》的一贯主张不谋而合,我们将坚决响应、支持并践行中国政府的规划和要求:参与国际人权的交流与合作,在政府实施《行动计划》的过程中发挥建设性的作用。
中国人权观察(注册中)汪蛟起草
中国人权观察(注册中)秘书长徐秦发布
201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