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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万名访民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建议书:宪政民主是消解社会冤情的基础

时间:2007-10-28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宪政民主是消解社会冤情的基础 

——中国万名访民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建议书

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先生: 

中国总理温家宝先生: 

中共十七大全体代表: 

   您们好! 

   当此中共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际,我们访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基于目前党代会也即是关乎民生的国家权力换届的会议的现实,特联名上书表达全国上访公民的心声及提出相应的建议。 

   半个多世纪以来,在中华民族这片曾经孕育过文明之蕾,开放过繁荣之花的故土,历经了权力资本化等等一次次浩劫,给这个民族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多少人因此含冤殒命,多少家由此子散妻离,多少仁人义士身陷牢狱,多少无辜百姓家财丧尽。由此累积起中国大地如山似海的冤情,产生出成百上千万的上访冤民。 

   尤其近十几年来,随着畸形经济的发展,中国经历着一场以疯狂瓜分国资、掠夺民财为主要形式的权力资本化,由此带来大批农民失地、居民失房、职工失业,导致社会环境恶化、资源枯竭、道德沦丧,产生了吸食民脂民膏的权贵阶层,制造出社会日益被剥夺殆尽的弱势群体。在这过程中,公民权利受到来自权力的侵害,因征地、拆迁、改制、转业、枉法导致的上访成为中国半个多世纪汇聚的上访大军中的主力。 

   面对身负似海冤情的滚滚上访洪流,中央虽修改出台了《信访条例》,试图以追究地方政府责任来达到促使问题解决之目的,然而从实施以来的现实情况来看,各地日益疯狂的截访,对访民的肆意软禁、绑架、殴打、关押,与日益枉法的劳教、判刑、送精神病院,以及由此产生出超越法律之上的专事摧残精神的“法律学习班”及专事残害人体的“黑监狱”,由此使得大批访民在被侵权后走上维权之路时,又面临被进一步的剥权,甚至许多人还因此失去了生命。这种现实力证出《信访条例》中一些条款的违法悖理,与对解决中国上访问题的无益、乏力。 

   面对这遍土地每日上演的侵权夺命事件,看到无法扼制的公权的肆虐,我们深感自己权利被侵害后这个国家没有提供任何有效的救济途径,深感在这遍土地上自己的生命财产没有起码的安全保障。我们在痛苦中深切认识到导致这遍土地深重人权灾难的根本原因便是权力的不受监督与制约,而要想有效监督与制约公权就必须落实民主。 

   作为这遍土地上人权灾难的承受主体–访民,我们也注意到了胡锦涛先生从上任伊始提出的“依宪治国”,到后来针对畸形经济提出的“科学发展”,再后来针对社会矛盾激化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等一系列思想。无庸置疑这些思想寄托着访民的一些期盼,在一定时期安抚着访民心灵的创伤,让访民生发出一些昭雪有日的希望。然而转眼五年过去了,我们不得不悲哀地看到,中国公权侵害私权的现实依然严酷,甚至还有恶化的迹象,导致旧冤未伸,却新冤屡生的局面,而曾经那许多期待却依然悬空。那些“依宪治国”、“科学发展”、“和谐社会”依然形同梦噫。眼看又一个五年任期即将开始,新一届执政者即将赴任,我们深恐又一个五年成空。 

   人类文明演进到今天,许多普世价值与普适准则已然明朗,我们相信胡锦涛先生所提出的“依宪治国”、“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应该内涵着人类千百年实践凝聚起的精神财富,即应该是人类普世价值与准则的汉语表述,也应该是中共体制内有识之士、良知之士的共识。因为宪法应该是公民与国家统治集团的契约,是公民授予权力行使范围的文书,如此“依宪治国”的前提就应该是主权在民、权力民授;“科学发展”应该内涵着政治、经济、社会的全面科学发展,而政治的科学应该是为人类文明所验证的宪政民主,是其他科学发展的前提与保障;“和谐社会”应该是公平、正义、多元的社会,而这种社会的基础应该是主权在民、法为行准、权力有限,即和谐就是前面“依宪治国”、“科学发展”的结果。 

   基于对胡锦涛先生提出的承载着全国人民期待的思想的应有内涵的理解,我们访民希望中共党代会之际将这些思想转化为切实解决访民冤情、消解民间积怨的具体政策方针。为此我们访民特联名建议如下: 

   一、切实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地方各级政府截访、堵塞信访渠道,引用的是《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而《信访条例》第二十条明显跟《宪法》第三十五条相抵触。应当允许冤民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开陈述、宣讲自己的冤情,诉诸社会舆论的声援;允许访民出版申诉冤情的刊物、开设冤情陈述讨论的网站;允许访民集会抗议政府侵权;允许访民自由组织监督敦促各级权力落实解决上访问题的团体、协会。 

   二、成立“宪法法院”。通过宪法法院清理各级权力部门出台的违反宪法的有关政策法规,审理各级法院的违宪案例,从根本上铲除侵犯民权、制造冤情的社会基础,确保宪法的尊严与权威,切实落实胡锦涛先生的“依宪治国”思想。 

   三、废除“劳教制度”,确立法治精神。超越于司法之上的劳教制度,严重违反了不经审判不得治罪的基本法治精神,多年来已经给这片土地带来了难以言尽的人权灾难,积下了不可舒解的似海冤情。大批无辜上访者被各级政府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不经司法审判投入监狱,这已经成为各级政府迫害上访群体的主要途径,因此废除这种违背司法精神的充满罪恶的劳教制度已经成为我们访民多年来的共同心声。 

   四、明确截访违法,追究截访罪责,清理“黑监狱”。清除信访制度上的罪恶,切实疏通信访渠道,真正落实上访无罪,使访民反映的问题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目前中国信访制度已经沦落成一个对外欺骗世界,对内打压冤民的窗口,成为一个权力渔利的场所。地方为了政绩,为了堵塞冤情上达,为了不让自己罪恶暴露,通过金钱与关系买通北京各接访口人员,将千里迢迢到京上访的民众拦截、绑架、关押、毒打,建立起大量超越司法之外的“黑监狱”,制造了大量骇人听闻的人权惨剧。当此信访完全成了地方集中打压冤民,官员挥霍民财,权力从中谋利的罪恶场所时,彻底改变现存信访制度,坚决杜绝一切截访的违法侵权行径,切实保障上访者的人身安全,已经成为一个具有最低道义准则的政府的刻不容缓的使命。 

   五、释放一切因上访而被关押、劳教、判刑及送入精神病院的公民,解散一切针对上访群体精神迫害性的各种强制“学习班”。从我们目前了解到的上访群体情况,我们中绝大多数都受到过多种肉体上的残害与精神上的折磨,我们这次联名群体中大多数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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