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民本
苏灵
150年前,美国的林肯总统就职,曾说过被称之为“老三民主义”的三句话——
民有,民治,民享。
150年后,中国的胡锦涛总书记上台,提出了被称之为“新三民主义”的三句话——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这两个“三民主义”,区别何在?
林肯的“三民主义”,非常明白的主体和主语,就是“民”;胡锦涛的“三民主义”,被省略了的主体和主语,则是“官”。
林肯的“三民主义”,立足于“由民做主”;胡锦涛的“三民主义”,着眼于“为民做主”。
林肯的“三民主义”,体现了现代西方“民主主义”的精髓;胡锦涛的“三民主义”,则并未摆脱古代中国“民本主义”的范畴。
两个“三民主义”的区别,林肯与胡锦涛的区别,本质上,是西方文明与东方文明的区别。
西方文明 ,出于“民主” 的信仰,建立了“由民做主”的制度。
东方文明,出于“民本”的理念,传承着“为民做主”的传统。
于是乎,西方文明造就了“民主”的体制,东方文明则延续着“专制”的制度。哪怕这种专制,是贴上“新三民主义”标签的“开明专制”。
原载《新华时报》200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