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律师:我们愿意为被捕藏民提供法律帮助
滕彪 等
根据国内有关报道,在藏区“3•14”事件中已经有数百人被抓捕。作为执业律师,我们希望有关部门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和有关刑事诉讼程序来对待被捕藏民,杜绝刑讯逼供,尊重司法独立,维护法律尊严。我们在此表达对相关案件的严重关注,并愿意为被捕藏民提供法律帮助。
签名人(第一批18人,按姓氏拼音排列):
程 海(北京正海律师事务所)
郭 艳(广东)
江天勇(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
黎雄兵(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
李敦勇(北京共信律师事务所)
李苏滨(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
莫宏洛(河南润洛律师事务所)
刘亚军(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
彭 剑(北京汉良律师事务所)
孙建国(江苏佳兰律师事务所)
滕 彪(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
唐荆陵(广东)
魏汝久(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温海波(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
邬宏巍(北京海铭律师事务所)
张 海(山东华冠律师事务所)
张鉴康(陕西)
张建国(北京东方恒信律师事务所)
联系邮箱:tibetlawyer@gmail.com
律师报名请注明律师事务所名称以及联系方式。
200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