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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步亮:禁令是最好的广告宣传

时间:2014-10-15 13:44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禁令是最好的广告宣传

东步亮 时事评论员

宣传部禁书令变相是替作者卖广告。

央视着名 主持人白岩松在2013年全国两会的一次小组讨论中,当着中宣部和国家广电总局高官的面,建议把宣传部改名为传播沟通部,理由是“宣传部”这个词让人联想 到纳粹的宣传部长戈培尔,在英语世界不是好词,影响中国国家形象,“不能再拿到国际上去了”。他还说:“我们都在谈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但我觉 得自信不是宣传和说出来的,而是你做的事情让人家觉得你自信……我觉得新闻宣传出版这个系统,一定要成为中国自信的受益者和执行者,而不是相反。”他以刚刚接到的禁令举例称,李克强总理在报告中说的“自由迁徙”和习近平总书记说的“PM2.5”这两个词,宣传主管部门竟然要求媒体“不许提”,“我们媒体每天感受的是这个国家的不自信,但承担的是宣传这个国家自信的任务,怎么能传播得好?”

作为中国国家形象宣传的主管部门,中共宣传机构至少在自身的 对外宣传上面,是不合格的。其在国际上以打压新闻言论自由而知名,形像一塌糊涂,世所共知。其组织拍摄的中国国家形象宣传片,在纽约时报广场播放后,迎来 恶评如潮,更是明证。但,最近它干了一件事,总算对得起“宣传部”这个名称,真正在内地对一批人和他们的作品进行了最大化的无偿广告宣传,使这批人和他们 的作品家喻户晓。白岩松再也不用担心“宣传部”名实不符、名声不好听了。

这件事就是:通知全国各地出版社和书店,余英时、九把刀两位作家的书立即全面下架,余英时、梁文道、许知远、茅于轼、野夫、张千帆等作家的书今后不予以出版。这个消息,已由不同来源的多个渠道予以证实,包括盖有鲜红印章的公文等证据及部分媒体的报道证明。

有人会问:这个通知不是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的吗,怎么扯到宣传部上去了?要知道,中共的意识形态主管部门只有一个,那就是中宣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作为国务 院的直属机构,虽然是政府机构,但它只不过是中宣部在政府部门的代办和执行机关而已。如果不是中宣部的旨意,它会这么做吗?而且禁余英时和九把刀,是因为 他们最近在香港和台湾问题上的表态,可能还不仅仅只是中宣部的旨意。

禁作家的书,古往今来,历次都是对作家和他们书籍的最好宣传。越禁越畅销,越 禁越知名。此次也不例外。有好几个微博大V都说,以前不知道九把刀是谁,感谢广电总局发这个禁令,让更多的人知道了九把刀这个作家。而因为余英时、九把刀 的书要立即全面下架,消息一传出,网友已在纷纷打听到哪儿还能买到他们的书。这几位作家在网络书店上的销售量猛增,有的书要想订到现货已不易。我稍晚在京 东网上书店查看时,发现余英时在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原价75元的《士与中国文化》一书,已涨到600元每本;三联书店出版原价55元的《现代危机与思想人 物(精装)》,最高已涨至385元每本;原价48元的《中国文化史通释》则涨至384元每本。预计梁文道、许知远、茅于轼、野夫、张千帆等被“点名”作家 的书,近期也将迎来销售高潮,虽然各官方书店可能不会再允许摆放他们的书籍,但在中国,地下销售书籍从来不缺少渠道。甚至久违的盗版,也将重新浮出水面。 这些作家的书很可能即将迎来被盗版的“殊荣”。

禁令从来禁不住作品和思想的传播。禁得了官方书店,禁不住民间流传;禁得了纸质书,禁不住电子版。禁令传出当晚,网友们已到处在寻找这些作家作品的电子版。预计这些书籍的电子版将传播得更广。

作家们和乐于传播这些作家书籍的人们,都应该感谢中共的禁令帮助他们做了最好的广告宣传。否则,对一般普罗大众而言,他们可能还“养在深闺人未识”。

只是,正如几位律师所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的通知,属于一项行政行为,该项行政行为违反了宪法的规定,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第47条规定公民有从事科学研究和文艺创作的自由。“广电总局一个通知,就把宪法废了,还研究什么依法治国,谁信?”

张千帆是“一个研究宪法的学者,他因发表了宪法性言论,却遭禁,而又无任何救济渠道”,该去找谁说?

201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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