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名律师就北京司法当局拟对程海律师处罚一事的联合声明
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于2014年8月22日告知程海律师,拟对程海律师处以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理由是程海律师在出庭为丁家喜先生辩护时,扰乱庭审秩序,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
丁家喜先生等人被指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一案,是一起广受关注的重大案件,相关事实都早已呈现在公共视野之中,以下事实是明确的:
一、丁家喜先生等人被指控犯罪完全是违法公权力对争取合法权利的公民的迫害;
二、 审理丁家喜先生等人案件的法院(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在程序上存在多处违法行为,如违法管辖(将同一个案件非法拆分成多个不同的案件交由不同层 级的法院审理)、不准辩护律师复制至关重要的视听资料证据、上级检察院的检察员冒充下级检察院的检察员出庭公诉、变相不公开审理等等,没有依法保障被告 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三、庭审过程中,程海律师为了争取正当合法的诉讼权利而离开法庭前往法律监督机构对枉法者进行控告。
在这种情况下,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竟然要以程海律师扰乱法庭秩序为由对其施以停止执业一年的处罚,对此,我们表示严重关切,并且声明如下:
一、在法庭审理程序严重违法,经过多次努力律师仍然无力阻止违法程序继续进行时,离开法庭前往法律监督机构控告,这完全是在履行律师的法定职责,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捍卫法律正确实施,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鉴于近期全国多地法院多次发生程度不同的剥夺、侵犯被告人、辩护人诉讼权利的恶劣事件,律师如何有效履行法定职责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拟对程海律师进行处罚,将进一步加重当事人、律师诉讼权利被剥夺、被侵犯的灾难状况。
三、2014年以来,先后有广东王全平律师被注销律师执业证、湖南谢阳律师、江苏程为善律师被不能正常执业,更有多名律师的执业受到各种形式的干扰和压力,我们对此深表忧虑,并严重抗议。
四、我们请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收回成命,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成为保障律师权益的机构,不应恣意对律师做出处罚行为,不能沦为违法者打压律师的工具。
五、依法治国的首要之义是依法治官,只有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才能有效制约权力被滥用、法律被践踏,只有律师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才有可能建设法治国家。
2014年8月26日
声明人:
隋牧青 广东律师
刘正清 广东律师
陈武权 广东律师
徐红卫 山东律师
郑 湘 山东律师
陈建刚 北京律师
李如玉 江苏法博
唐吉田 北京律师
陈树庆 浙江律师
胡贵云 北京律师
陈金石 湖南律师
葛文秀 广东律师
刘金湘 山东律师
刘书庆 山东律师
王全平 广东律师
吴魁明 广东律师
闻 宇 广东律师
马连顺 河南律师
邹丽惠 福建律师
周立新 北京律师
刘金滨 山东律师
江天勇 北京律师
王 成 浙江律师后
程为善 江苏律师
蒋援民 广东律师
王秋实 黑龙江律师
李威达 河北律师
梁澜謦 河北律师
石永胜 河北律师
黄思敏 湖北律师
冯延强 山东律师
李方平 北京律师
李启珍 上海律师
袭祥栋 山东律师
梁小军 北京律师
陈以轩 湖南律师
郭海跃 北京律师
覃永沛 广西律师
谢 阳 湖南律师
燕旺利 湖南律师
龙浪奔 湖南律师
刘志强 陕西律师
黄汉中 北京律师
张 海 山东律师
符绩豪 海南律师
王海军 湖南律师
葛永喜 广东律师
石伏龙 湖南律师
周 泽 北京律师
李仲伟 山东律师
郭雄伟 湖南律师
吴国阜 福建律师
岳金福 山东律师
舒向新 山东律师
莫宏洛 河南律师
赖建平 北京律师
张 磊 北京律师
王全章 北京律师
刘连贺 天津律师
张群林 湖南律师
于 全 四川律师
张 凯 山东律师
王 宇 北京律师
杨名跨 云南律师
蒋 刚 湖南律师
刘晓原 北京律师
王学明 山东律师
王宗跃 贵州律师
庞 琨 广东律师
卢京美 湖南律师
韩庆芳 河北律师
张鉴康 陕西律师
肖芳华 广东律师
蔡 瑛 湖南律师
王 兴 北京律师
张雪忠 上海律师
覃臣寿 广西律师
张维云 北京律师
王 磊 河南律师
赵永林 山东律师
李金星 山东律师
陈进学 广东律师
刘 彦 山东律师
滕 彪 北京教师
张维玉 山东律师
胡林政 湖南律师
陈 嫔 湖南律师
李大伟 甘肃法律人
李春富 北京律师
范标文 广东律师
翁广宗 上海律师
王朝峄 贵州律师
干卫东 新疆律师
刘 巍 北京律师
刘 洋 北京律师
李贵生 贵州律师
司徒一平 山东律师
孟 猛 河南律师
张重实 湖南律师
王卫华 上海律师
郭莲辉 江西律师
赵和绪 山东律师
朱孝顶 北京律师
刘 明 湖南律师
蔺其磊 北京律师
蒲小平 贵州律师
刘 溪 湖南律师
林 俐 湖南律师
龙中阳 湖南律师
冉 彤 四川律师
马 卫 天津律师
付永刚 山东律师
刘四新 北京法博
余文生 北京律师
许桂娟 山东律师
李和平 北京律师
刘卫国 山东律师
陈科云 广东律师
刘士辉 广东律师
吴镇琦 广东律师
张科科 湖北律师
徐 灿 北京律师
郑恩宠 上海律师
梁秀波 河南律师
刘 伟 河南律师
张 国 湖南律师
郭新嵘 北京律师
李长明 北京律师
魏友援 江西律师
童朝平 北京律师
罗 茜 湖南法律人
蒋永继 甘肃律师
肖国珍 北京律师
薛荣民 上海律师
邓树林 四川律师
徐 涛 湖北律师
彭 剑 北京律师
候领献 黑龙江律师
徐向辉 广东律师
秦 雷 上海律师
王 军 北京律师
李国蓓 北京律师
董前勇 北京律师
游飞翥 重庆律师
庞信祥 广西律师
李长青 北京律师
张庆方 北京律师
吴玉杰 广西律师
赵 平 广西律师
林小莲 广西律师
黄立昌 广西律师
张赞宁 江西律师
庄道鹤 浙江法律学者
韦良月 黑龙江律师
卢思位 四川律师
郑建伟 重庆律师
李 珺 上海律师
欢迎中国律师加入联署。关注律师自身权益,加强职业保障,中国律师应当人人都有免于被随意处罚的恐惧的权利。 加入联署方式:将联署的意思知会上述名单中的任何人。
另,欢迎有志于促进依法保障中国人权的律师声明加入中国人权律师团:
人权律师团联系人
王 成 13616501896
唐吉田 13161302848
江天勇 1300101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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