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着“紧箍咒”的依法治国能走多远?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集中研讨“依法治国”问题,这引起了世界关注,也带出了中国民间许多期盼。然而,结合会前中国官方控制的媒体一再发出强调“阶级专政”的信号,联系官方在“依法治国”前面总是添加着“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可以看到中国今日的依法治国,事实是被戴着服从与服务于党领导下的阶级专政的需要的“紧箍咒”的,所以无法指望它能向现代文明走多远。
“紧箍咒”是《西游记》中能辨妖魔、可降鬼怪、法术与功夫无双的齐天大圣孙悟空头上的帽子。而控制这顶帽子,随时可以让孙悟空死去活来的是不能分辨妖魔的唐僧。这就产生了矛盾,一则孙悟空肩负着降妖除魔护送唐僧上西天取经之艰巨重任,一则他得严格受控于一个并不能辨别妖魔的唐僧。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三打白骨精》中唐僧被妖所惑,而屡屡念起“紧箍咒”,将降妖的孙悟空折磨得九死一生,最后还将孙悟空赶走的悲摧故事。直至唐僧也为妖所虏,才痛悔自己的愚昧,而急盼孙悟空再来降妖救护。
依法治国无疑是现代文明世界的通则,是人类千万年血泪摸索到的正轨。它对于社会法理有着不可替代的功效。然而,它毕竟是个工具,是为求得社会正义与公平,求得人权保障,求得人民幸福与安康的手段。这个手段的目的是,且只能是匡扶正义与保障人权。就如孙悟空的职责是除魔降妖,保唐僧西天取经一样。而如果这个职责前面附加了一个服从不辨妖魔的唐僧的前提,进而给了唐僧掌握孙悟空生死的“紧箍咒”的特权,那么一旦在辨别妖魔上出现分歧,而不辨妖魔的一方却主导着最后决定权,这样降妖除魔的孙悟空不仅能力被剪除,手脚被捆绑,而且成为妖魔玩弄的对象。法治在维护社会正义上有着至高的职责与能力,但它如果被设定服从服务于专政与党的意旨的时候,它的职能就被严重削弱,它就要时时承受专政与党旨的“紧箍咒”的折腾,它就无法承担起正义使者的职份,就会出现象《三打白骨精》中孙悟空那样既失职又受罪的逼屈状况。
人类认识世界的能力是有限的。一定时期的个体或某个特定的群体在认识自然与社会上就更有限。由于这种有限,所以人类要尽可能地汇集一个时代最广泛的智识,以最大可能来减少这种有限性。作为一定时期人类认识结晶的法规,它具有继承历史成果与凝聚时代智慧的特点,因而反映着一个时代的认识水平。要想使一个时代的法规尽可能客观而全面地凝聚起一个时代的认识结晶,使其能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就必须集思广益,群策群力,调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这就是为什么法规要公开征求意见,以尽可能使全民参与立法的原因。从人类历史来看,那种君王一人说了算,君王一人言语就是圣旨而盖过法典的时代是专制的“人治时代”,那种某个特定群体意志高过法典的时代是寡头专制或者一党专制的“党治时代”。而只有能反映全体公民意志,让全体公民参与立法、监督执法、修改法规、废弃法条的时代,才是民主法治的“民治时代”,也才能最大限度使法治发挥其应有的治理社会维护公正的功效。那种在依法治国前附加阶级专政与党的领导的做法,事实仍然停留于将法治当作某个集团权力统治工具的“党治”时代中。
一个时代人类的认识尚且有限,作为人类一部分的某个党派,其认识肯定更为有限。在有限的认识中,又因党派自身的目标与利益局限,使其在认识与处理社会问题时无法做到完全的客观、公平与公正。一个社会中各党派均有局限,而一个社会如果只有一个党派而不允许其他与其平等的党派存在,那么这个党派的局限就更大。这种一党执掌国家法器,事实上就是由个人专制转化成集团专制而已,本质上仍然没有脱去专制色彩。这种社会中的法规就不成其为真正意义的反映民主与时代认识的法规,而成为集团专政的工具。这就是在法治头上套上了“紧箍咒”。就是将能除魔降妖的孙悟空限制在唐僧需要的意志中,使很多妖魔无法降也不能降,甚至就是降了也不得不放。这样社会的公平正义当然不可能得到维护,那些为非作歹之徒也不可能得到清除。在这种情况,妖魔只要取信于唐僧,孙猴子就奈何不了他。如此“紧箍咒”之下的孙悟空,事实失去了除魔降妖的职份而只能充当起唐僧的打手。所以,孙悟空虽然走去了西天,但沿途并没有带来长久免除妖魔为害的清平。就如现代社会中许多国家也一再标榜法治,然而现实中却依旧是人治或党治。这种社会法治虽然高悬,但公平正义却不能彰显。
中国作为一个人治传统久远而专制底色深重的国度,要想真正实行法治原本是件极其困难的事,就算抛开一切对法治的束缚,尚难在官员及民众心中树起尊崇法治的观念,更难养成依法行事的习惯,若再在法治前面加上专政与党旨的“紧箍咒”,那么法治基本就变成了脱不去专制本色的外在形式,就成为专制借用的躯壳。这样的法治不仅于社会治理无益,而且具有极大的欺骗性,所以值得现代社会的公民高度警惕。而这种顶戴着专政与党旨的法治,也很难真正与现代文明接轨,更不能指望其在现代文明之路上前行多远。
2014年10月24日
来源: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