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Constitution and human rights

忘记密码

@ 罗列:友人谈在网上发表《练狱》一书的原因

时间:2007-01-16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友人谈在网上发表《练狱》一书的原因

博讯记者 罗列 (博讯2004年10月12日)

   最近我从日本的朋友那里,得到了冯正虎先生写的《练狱》一书。读完此书,使我不禁回想起发生在2002年的一幕往事。2002年底,在拿到新西兰护照后,第一个念头就是回中国看看。对于年已四十的我来讲,中国永远是我的祖国,哪里发生的一切几乎夜夜都在我的梦中萦绕。想起故乡上海的那些朋友,第一个电话就打到了冯正虎家里。

   没想到接电话的居然是他的二哥,告诉我冯被抓起来了,并已经在上海市的提蓝桥监狱里关了二年。这消息让我体会了晴天霹雳的滋味,震惊、愤怒、不解与迷茫的感觉在刹那之间一起涌上心头。问到被捕的原因,他说就是由于《中国日系企业要览》的非法出版一事。但问到具体如何违法时他说,同你们这些在国外的人是没法讲明白的,等你回来就知道了。

   慌慌忙忙地向他二哥要了冯正虎太太的电话,急匆匆地打了过去,没想到陈小晶表现得远比我想像的坚强。问起了为什么被捕的原因,她也弄不明白,只是说事发突然。被捕前几天还在上电视,突然家就被抄了,人就被带走了。后来就被判刑了。公安局连她妹妹给她的海外来信也抄走了。连罚款也象是事先计划好了似的,她家的房子和存款有多少就被罚了多少。

   她还告诉我,自冯被捕后,她把别人发给冯正虎的信全都删除了,这就是为什么二年来我曾经给冯正虎发过的数封电子邮件全无回音的原因。我说我只当是冯先生的生意越来越忙,无暇与我这异国亡命之人多寒暄。怎知我这一疏忽,竟然就是二年多,而这二年来他居然是在经受牢狱之灾。她问我打算什么时候回国,我只能悲愤地回答:还回来干什么???如果司法部门可以随意逮捕人的话,那么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是下一个!任何一个中国人,包括海外归来的中国人,都有可能尝尝蹲监狱的滋味。

   虽然身在海外,常从网上读到中国以各种稀奇古怪的罪名逮捕形形色色的“持不同政见者”的报道,但我从没把冯先生归入这一类人。因为他虽有“六四”的前科,但是从那时起,他就被中国社会边缘化了。流亡日本,回国后先是求职不成,读博士不成,最后不得不自立门户,办了个高科技性质的小企业,默默地不断求索。他自强不息地编写着工具书,并在软件编写和信息整理方面有所创新。象他这样的归国人员原本应该是我国现代化的宝貴财富,中国政府曾以各种政策吸引并挽留这些人归国、创业。

   谁也没有料到,2000 年11 月13 日,他突然被以“非法经营”的罪名拘留、逮捕、秘密审判,直到2003 年11 月12 日才刑满释放。人生在不经意之间突然到监狱里去转了一圈,对于他本人和家庭来讲,当然是一场悲剧,但是对于中国社会来讲,何尝不是一场更大的悲剧呢?在政府全力标榜现代化的今天,这种令人啼笑皆非的案例再三发生在归国学者的身上,到底是为什么?难道中国政府的各级行政人员不明白这个道理吗?难道这种“事故”还应该不断地发生下去吗?难到他们不明白,在没有新闻自由的社会里,此类冤案随时都可能发生在每一个中国人的身上?他们自已又何尝可以例外?

   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就连象冯正虎这样一个对社会已经毫无影响力的书生,以他的智力编编软件,写写工具书,除了有助于我们中国社会加快现代化的步伐以外,难到还会有什么副作用不成?把他关到监狱里去,就使他对中国社会的贡献更大了吗?难到在中国社会还真的仍然存在着一个没有带帽子的政治贱民阶层?如果真是如此,今天的中国与十年浩劫中的文化大革命又有什么两样?而且这个贱民阶层是没有标准定义的,随时根据某些权力机构中少数人的一时兴趣,就可以罗列罪名,拘留、判刑。   
    唯一令人欣慰的是,冯先生并没有因为祸从天降就沉沦下去,也没有怨天尤人,而是理智、客观地评价了中国的司法体系。他在《练狱》一书中,绝不违言他在牢中三年的司法进步,也没有丧失对于中国法律制度的信心。作为多年的朋友,我欣喜地看到,他以往的精英情节多少已经消失怡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民意识。与此同时,他在监狱里的经历也使他亲身体验了法制的重要性。如今他正在最高法院上訢,请求依法重新审理他的冤案。就在我拜读《练狱》一书时,网上传来北京大量拘捕上防群众的消息,与这些平民百姓相比,冯先生又是多么地幸运。

   中国当代的知识分子,只有在摆脱了对民主理念的空谈,踏踏实实地为社会做一些点滴小事,才可能对中国社会的进步有所贡献。只是,中国社会的进步如果要靠冯先生这样的人前仆后继地坐牢才能实现的话,那末绝大多数的海外知识分子,又怎么敢回国工作?我把这本书的内容在网上广为散播,目的就是要让海外华人了解国内司法改革中的一个具体案例,希望网上诸君结合所住国的法制现状,为中国的司法进步出谋划策,与国内的改革者一道共同推动中国的新闻自由。

2004年9月10日于新西兰  (博讯 boxun.com) 

0

发表评论

你必须 登录后 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