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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家宝的政治理念

时间:2013-03-27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温家宝的政治理念

 

   人民对民主和自由的向往和需求是无法阻挡的。

   任何党派、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过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我认为这是现代政治体系中的重要特征。我将我的政治理念归纳为四句话:让人有尊严的幸福生活,让人感到安全可靠,让社会充满公正,让人对未来充满信心。

   尽管社会上存在各种各样的议论,尽管存在各种各样的阻挠,我仍然要坚定不移在我能力范围内,贯彻我的理念,加快政治改革的步伐。我想用两个词来表达我的决心“风雨无阻,至死方休”。

   我相信一个人应该留给世界的是真相——那些真实的东西,但即使是真实的东西也终将消散。

   是人民以及人民的力量决定了国家的前途和历史。人民的希望和意愿不会止息,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2010年9月23日CNN,“FAREED ZAKARIA GPS”栏目主持人Zakaria专访温家宝

     

   关于政治体制改革,我曾经讲过,经济体制改革如果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也不会彻底取得成功,甚至已经取得的成果还会得而复失。我们政治体制改革最主要要解决什么问题呢?我以为最重要的就是要保证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的各项自由和权利,就是要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就是要有一个宽松的政治环境,使人们能够更好的发挥独立精神和创造思维,就是要使人能得到自由和全面发展,这应该是民主和自由的主要内涵。

   当然,中国要建立一个民主和法治的国家,所谓法治最重要的就是当一个政党执政以后,应该按照宪法和法律办事,党的意志和主张也要通过法定的程序来变为宪法和法律的条文,所以的组织都要符合宪法和法律下行动,这才叫依法治国。我以为做到这一点,可能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是这是现代文明和现代政治所必须的,我们应该朝此而努力,谢谢。

           ——美国当地时间9月22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纽约与美国华文媒体和港澳媒体负责人座谈时回答美国《侨报》总裁谢一宁的提问。

 

   在和平建设时期,执政党的最大危险是腐败,而孳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会改变,就会“人亡政息”,这是我们面临的极为严峻的重大考验。

   要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增强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立法过程要有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充分表达,合理的诉求、合法的利益得到充分体现。

   坚持依法决策,对重大决策,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超出法定权限或与法律法规抵触的,不得做出决策。

   政府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程序正当。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企业、其他社会组织权益和增加他们义务的决定。政府不仅要按法定权限办事,还要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没有程序的民主,就没有实质的民主;没有程序的公正,就很难保证实体公正和结果公正。要把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改进执法方式,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

   要使公开透明成为政府依法行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

   要更加重视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直接监督政府的权利。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要正确对待和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各级政府和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摆正位置,尊重法律、尊重当事人、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2010年8月2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 温家宝作讲话

 

    不仅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还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要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要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要从制度上解决权力过分集中又得不到制约的问题,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坚决惩治贪污腐败;要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特别是要保障司法公正,重视保护和帮助弱势群体,使人们在生活中有安全感,对国家的发展有信心。

   我们站在一个新的伟大的历史起点上,肩负着更加光荣而神圣的任务。必须永远牢记,只有坚持推进改革开放,国家才有光明前途。我们要头脑清醒、明辨是非,坚定信念、增强信心。要继续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不能停滞,更不能倒退。停滞和倒退不仅会葬送30多年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宝贵的发展机遇,窒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勃勃生机,而且违背人民的意志,最终只会是死路一条。在这个关乎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大事上,我们不能有丝毫的动摇。 

—–2010年8月21日温家宝在深圳考察时强调坚持推进改革开放不动摇

   

    我们国家的发展不仅是要搞好经济建设,而且要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和自由的发展,这三者不可偏废。集中精力发展生产,其根本目的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而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我认为,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勿庸讳言,我们现在的社会还存在许多不公平的现象,收入分配不公、司法不公,这些都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我曾经讲过,一个正确的经济学同高尚的伦理学是不可分离的。也就是说,我们的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都要更多地关注穷人,关注弱势群体,因为他们在我们的社会中还占大多数。  

   我们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其他各方面的改革,其根本目的就是要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能使每个人也有自由和全面发展的机遇。 

   中国的现代化绝不仅仅指经济的发达,它还应该包括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道德的力量。在我在任的最后几年,我将为这件事情尽最大的努力。我相信,我们以后的领导人会更加关注这个问题。  

            ——-2010年3月14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答记者问

  

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温家宝在2010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

    

   我提出“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主要指三个方面:第一,就是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无论是什么人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平等;第二,国家的发展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以每个人的发展为前提,因此,我们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让他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迸发。这就是我讲的尊严的含义。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0年2月27日下午3时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专访,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我相信,在推动经济改革同时,我们还需要推进政治改革。我想,你的问题的核心,是在中国发展民主。我认为,在中国发展民主,主要在三个方面:第一,逐步完善民主选举制度,使国家权力真正属于人民,国家的权力被服务于人民。第二,改革法律制度,依法治国,建立独立和公正的司法系统。第三,政府应受人民的监督,增加政府的透明度,特别是,政府应该接受新闻媒体和其他党派的监督。还有一个很重要因素,在中国发展民主,必须考虑中国的国情,需要引进适合中国国情的制度,要循序渐进。

—–温家宝2008年10月在美国出席联合国大会期间接受了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的采访

 

   我曾经说过,如果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政府的天职,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就是政府的良心。

   公平正义的含义很广,从收入分配,到教育权利,但很重要的是司法公正,就是‘立法必当求其公,执法必当务其平’。我们常讲的发展经济和社会和谐,其实都离不开法治,法治是基础。

   一是宪法和法律的尊严高于一切;二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是一切组织和机构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四是立法要发扬民主,法律要在群众中宣传普及;五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天下,法比天大)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2008年5月4日温家宝总理五四青年节亲切看望法大学子的讲话

    

   必须坚持执政为民。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执政为民是各级政府的崇高使命。我们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特别要关心和解决城乡低收入群众的生活困难,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只有坚持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我们的各项事业才能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必须坚持依法行政。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政府一切工作的根本原则。我们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政府立法,规范行政执法,完善行政监督,建设法治政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只有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8年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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