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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虎等58人集访上海市检察院督促处理违法的法官

时间:2016-05-15 09:44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冯正虎等58人集访上海市检察院督促处理违法的法官

2016年5月11日下午58名上海市民聚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落实1016名上海市民联署致函国家主席、全国人多常委会提出的主张与三项请求,询问冯正虎等66名控告人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控告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的处理情况,并要求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追究违法的法官,保卫立案登记制,保障当事人诉权。

下午2:00许,冯正虎等58人抵达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建国西路75号)。在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又徒步走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建国西路598号),一路兴高采烈、秩序井然。捍卫法律,保卫立案登记制,控诉违法的司法官员,人人有责。

大家推选的5名代表(冯正虎、徐佩玲、杨崇新、张国安、黄尧年)进入接待室,其他53人在门外等候。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朱检察官、沈检察官负责接谈,朱检察官认真地询问了每个代表的情况,又请直接遭受浦东法院司法不作为之害的当事人丁菊英进来反映情况,丁菊英痛诉浦东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的违法违纪行为。

各位代表分别回答了朱检察官的提问。朱检察官问:“你们提交的材料都与浦东法院立案有关,今天这些来访者都是为了哪类案件来检察院的?”冯正虎回答:“今天我们不为哪类案件,是为浦东法院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的违法违纪来检察院,举报控告庭长法官童凌。我们已向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邮寄控告状,今天来检察院就是询问处理结果。”

朱检察官提问:“你们反映的33个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的案件涉及到14名当事人,而今天来访为什么这么多人?其他人来检察院的诉求是什么?”冯正虎解释道:“今天我们来检察院是反映法官违法违纪问题,不是来具体立案,具体立案找法院,不是找检察院。这些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的案件是作为法官违法违纪的证据提交的。其他人来检察院与这些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的案件没有关系,但与童凌的违法违纪有关系,举报控告违法违纪的事人人有责。就像小偷偷东西,不管被他偷的人,还是其他没有被他偷的人,都可以举报控告小偷。”朱检察官归纳得很清楚:“今天来的很多人是跟着当事人来共同检举的,控告的对象是浦东法院立案庭长童凌。”

朱检察官先向本控告案直接相关的当事人了解情况,接着询问非当事人的其他代表,核查身份,并提出问题。朱检察官说:“请问四位,你们本身不是当事人,你们怎么会一起来的?是你们自发的来,还是别人请你们来的?”徐佩玲即刻回答:“当然自发来的。”黄尧年回答:“一是自发的,二是冯正虎、丁菊英在浦东法院碰到的情况在上海其他法院也存在,只不过浦东法院比较严重,若童凌的违法违纪不追究,这种违法违纪的现象会蔓延,整个上海又要遭受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的灾难。”

杨崇新回答:“我在黄埔法院有案件,浦东法院也有案件,但浦东法院不立案连裁定也不发,而且法官态度恶劣。”张国安回答:“从去年5月1日开始立案登记制,上海高院对童凌的违法违纪没有处理,导致上海各级法院互相效仿,我在高院、中院、徐汇及静安法院许多案件没有立案,就是由于童凌的违法违纪没有得到追究,所以我加入控告的队伍,一定要对这个法官予以追究,使上海步入良性循环,保障公民诉权。”

徐佩玲回答:“我有许多案件,民事、行政都有,所有的案件都由一个医疗事故引出的。原来政府方面不希望我走司法诉讼之路,要我通过政府解决,但上海市卫生局受理了我的案件十几年,什么结果也没有,最后又把我踢到法院。但法院又不立案,我根本就无路可走。”杨崇新、丁菊英纷纷插话,痛诉行政乱作为、司法不作为的遭遇。冯正虎说:“只要立案登记制实施了,什么问题都可以通过法律解决。立案不立案的具体问题,不要检察院解决,法官也说,只要大家正气了,就没有这些事(违法违纪)。”

代表们踊跃发言,与朱检察官交流畅通。冯正虎说:”朱检察官,你问了一圈,也听明白了,不是我冯正虎请他们来,而是群众需要冯正虎出来帮助大家。别的法院也有这些违法违纪的事,但浦东法院比较严重,我的案子也在浦东法院,就从浦东法院开始抓起。我们与童凌无冤无仇,她违法违纪了,我们只好追究她。我们希望检察院处理,会不断地来询问处理情况。”

朱检察官听了代表们的反映,当场作出回复,讲了三点:“第一、对于行政案件不立案问题,有的是不收材料,有的是收了材料后既不立案又不裁定,有的是新案件,有的是老案件,根据现在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目前一是采用立案登记制,对以前的案件是否有溯及力?不管是早的或老的案件都接收,收了后出裁定,不予受理或超过时间的,都按修改后新的行政诉讼法处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今天你们来向检察院反映,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对法院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有监督权,你今天提交的材料,我们会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转到法院。

是否转到浦东检察院,还是与高院的哪些部门协调处理,我们会依法处理,这是我们的基本点。涉及到立案监督问题,是同级监督,原则上是转到浦东检察院处理,一是控告童凌违法问题,二是不立案问题,实际上都是涉及到不立案的监督问题。

第二点,我有个建议,自己的事自己来,动员这么多人来,我认为有点不妥,你像带头的,其他人都来了,来的人都不与你们的案件有直接关系,还是分别来,分别处理好。我不来批评你们,但也不支持,我不主张一起来。

第三个问题,我还是要提醒大家,每次很多人来我都提醒大家,走访一定要到接待的场所,要依法上访,不能出格,自己的诉求采用正当的途径提出,与涉及到的法院沟通,需要检察监督的,只要有法律规定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同级检察院反映。”

朱检察官讲完三点,冯正虎告诉他:“我们来访的人都已通过自己一级一级的向上反映,但没有用。法官违法得不到任何处理,所以刚刚实施的立案登记制会倒退,也促使我们走到一起,共同来控诉法官违法的问题。如果像朱检察官刚才讲的这么好,检察院也硬起来了,监督法院立案问题,童凌也不会至今还犯错。没有法官在立案问题上违法违纪的共性问题,我们也不会聚在一起集访投诉。”

最后,沈检察官强调一点:“你们控告童凌违法违纪的材料移送浦东检察院处理。”

代表们与朱检察官、沈检察官交流了将近一个小时,大家比较满意,谢谢检察官认真负责地接待,结束集访,各自回家。

冯正虎

2016年5月15日

图一、五十八名公民集访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接待室(2016年5月11日下午)

20160511-1-上海市检察院举报中心(建国西路598号)

图二、走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20160511-2-走向上海市检察院

图三、民众与检察院特勤

20160511-3-民众与检察院特勤

图四、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建国西路75号)

20160511-4-上海市检察院总部(建国西路75号)

图五、等候检察官接待

20160511-5-等候检察官接待

图六、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门口(建国西路598号)

20160511-6-上海市检察院举报中心门口

图七、2016年5月11日下午集访上海市检察院的签名单

20160511-7-控诉违法的官员-1
20160511-7-控诉违法的官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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