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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迅:黄琦被捕

时间:2008-08-07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黄琦被捕

江迅

 

   人们的目光关注著被关押在四川成都看守所的黄琦。三十多天前,黄琦遭成都市武侯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被指为”涉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七月十七日是检察院是否批准逮捕的最后期限。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黄琦,长期来坚持”与无权、无势、无名的弱者同行”,为百姓维权,自四川汶川大地震后,他和天网义工一直在都江堰、北川等重灾区,忙于发放海内外委托”天网”捐助的善款和救灾物资。

   黄琦朋友、中国泛蓝联盟负责人黄晓敏,在成都接受采访时说:”地震发生后的五月十五日,黄琦和天网义工们,把包括来自各省和海外的一些朋友的善款、救灾物资送去灾区,到五月底前后就去了十五六次。在这些日子里,他们也掌握了灾区的第一手信息,这触动了当局的敏感神经。”天网向境内外发布了一系列政府官员在抗震救灾中不作为、乱作为的种种事件,《四川绵阳曾宏玲因三篇地震网文被警方逮捕》、《东汽死难学生家长集体前往天网投诉》、《什邡阻止三百学生家长去市政府请愿》等。黄晓敏认为,这是直接导致黄琦被捕的原因。

   六月十日晚上,黄琦和几个朋友正在在餐馆用餐,被公安强行带走,并被抄家。警方当时的理由是”有人告黄琦诈骗”,在抄家时发现黄琦持有”国家机密”。黄晓敏说,黄琦身处地震最前沿,在五月十五日以后,来自全国各地的二十多位被当局认为”政治敏感”的志愿人士以及多家境外传媒,都先到天网中心看望黄琦,转而再去灾区救灾,当局认为黄琦是联动中转站。黄晓敏说:”黄琦被拘留,已引起国际舆论关注。奥运来临,当局要营造宽松、和谐的奥运氛围,作出应有的姿态。”

   黄琦的委托律师、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丁锡奎律师,曾从北京前往成都,与黄琦妻子曾丽、母亲蒲文清前往武侯区公安分局递交法律公文和司法诉求,翌日公安以”黄琦非法持有国家秘密”,发出不准予律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丁认为,因涉及”国家机密罪”,却又不出示有关涉密鉴定,不让代表律师会见,刚于六月一日生效的新《律师法》成了一纸空文。

   七月十四日丁锡奎接受采访时说,黄琦是六月十日被刑事拘留的,目前是侦查阶段,拘留后至今没有批准逮捕的消息。他说,《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因此,黄琦是否被逮捕,公安机关应于七月十日前提请检察院批准。丁锡奎说,”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由此可见,七月十七日之前,检察院应当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黄琦妻子曾丽对此并不乐观,她在北京接受采访时说,二零零零年黄琦被正式逮捕,是超过规定期限四十多天后才下达的。当年,黄琦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判处五年徒刑。黄琦生于一九六三年四月,九九年夫妇俩成立天网寻人事务所,成为中国社会最早的NGO(非政府)的民间公益志愿平台之一,曾丽任所长,天网寻人网站开通,黄琦负责网站管理。他们的工作,主要是代人寻找失踪或失去联系的人,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九九年,天网寻人网站被《北京青年报》评为是年九大网事之一,排名第二;二零零一年,《人民日报?海外版》举办的活动中,曾丽获”中华爱国之星”称号。

   由于天网主办者维护人权的宗旨愈发彰显,被人们称为”六四天网”的天网寻人网站多次遭受当局关闭。二零零五年黄琦刑满释放后说:”现在就需要有人先行,需要有人作出牺牲。我走了一百步,就会有人走五十步、三十步,这个社会就进步了。”翌年,天网寻人网站改组为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不久在美国注册。黄琦先后获国际上授予的网际网络自由奖和赫尔曼.哈米特奖等。

   黄琦七十多岁的母亲蒲文清是心脏病副主任医师,她说,黄琦当年第一次被关押在监狱里被看守人员殴打,脑积水、脑萎缩,又患有心脏病,平时都用药,这次被抓后,没有再吃药,病情会恶化。她说:”警方说要有医院证明。我们便把华西医科大学、内江第一人民医院的医学证明交给了当局,但始终没有回音。多次去看守所给他送药,警方没有接收药品。希望国内外朋友为黄琦呼吁,给黄琦公正处理。”

原载《亚洲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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