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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问正义:伊力哈木与奥巴马

时间:2014-09-16 12:42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百问正义:伊力哈木与奥巴马

伊力哈木·土赫提_1

一、下面是360搜索「伊力哈木」得到的结果:

伊力哈木•土赫提,男,维吾尔族人,原中央民族大学维吾尔族教师。2014年1月15日因涉及违法案件被警方逮捕。经公安机关缜密侦查,掌握了伊力哈木•土赫提涉嫌分裂国家的确凿证据。

据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2014年7月30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分裂国家罪的被告人伊力哈木•土赫提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5日,新疆公安局侦查部门向《环球时报》提供消息:伊力哈木•土赫提与境外「东突」势力勾结,利用互联网鼓吹「新疆独立」,利用讲堂煽动「推翻政府」,利用教师身份从事分裂活动,形成了以其为头目的分裂国家犯罪团伙,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

案件始末

伊力哈木•土赫提创办并利用「维吾尔在线」网站。

伊力哈木•土赫提组织、拉拢、操纵部分人员充当网站管理员、通讯员、信息员,造谣、歪曲、炒作案件,借机制造事端,散布分裂思想,煽动民族仇恨,鼓吹「新疆独立」,从事分裂活动。

伊力哈木•土赫提在课堂上公开宣传「维吾尔人要用暴力的方式开展抗争」,「维吾尔人要像当年反抗日本侵略一样反抗政府」,将「4•23」、「6•26」等暴恐案件暴徒称为「英雄」,煽动学生仇恨国家、仇恨政府、「推翻政府」。

据介绍,伊力哈木•土赫提利用教师身份,拉拢、诱惑、裹胁一些人员形成团伙,与境外「东突」骨干勾连,策划、组织并派遣人员出境参加分裂活动。

……据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2014年7月30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分裂国家罪的被告人伊力哈木•土赫提(原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二、对上述信息的质疑

伊力哈木•土赫提于2014年1月15日被捕,至今尚未开庭审理,在未判决之前,仍然是无罪之身。360搜索如果是严肃的媒体,追求公允,就应在引用警方提供的信息的同时,也征引其律师的意见。上述内容中将伊力哈木在课堂上的讲话作为所谓分裂国家的证据,是不严肃的。除非伊力哈木在课堂上完整阐述其分裂国家的政治纲领,否则,零星讲话是不能被连缀起来作为证据的。老师在课堂上的讲话,有可能是出于某种目的,也有可能只是一时气愤引起的愤激之语,或偶发的对政府的批评意见,上述搜索结果对伊力哈木的话是完整的分裂纲领,还只是偶发意见,未加说明。不仅如此,老师在课堂上的讲课内容,属于言论自由,单纯的言论是否适合作为定罪证据?毛泽东当年还曾主张各省独立,是不是应该以分裂国家罪予以追诉?许多网民推崇杨佳,警方是否都以涉嫌暴力恐怖罪予以追诉?

在警方公布上述证据之时,网上也传出不少伊力哈木•土赫提理性、温和,并不主张新疆分裂等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人证言,360搜索为何不予报道?

在未见充分的证据足以证成伊力哈木•土赫提分裂国家罪之前,考虑到大陆警方一向以政治代替法律,不断将异见者罗织成罪,公众有权质疑上述警方公布的伊力哈木•土赫提涉案事实的真实性。

 

三、与新疆警方和360搜索相反的信息

1、纽约时报中文网《维吾尔学者伊力哈木否认分裂国家指控》8月7日报道,「北京──周二,面临分裂国家罪起诉的维吾尔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Ilham Tohti)的律师称,他受到的指控是作为一个组织的头目,煽动在中国西部边陲新疆建立独立的维吾尔国家,对此伊力哈木予以否认。

周二,伊力哈木的律师李方平和刘晓原在新疆乌鲁木齐的看守所见到了伊力哈木,他们表示,在三个小时的会面中,伊力哈木表达了他对上述指控的愤慨之情,称其为「歪曲的」。伊力哈木在看守所里被关了将近七个月。

伊力哈木主要研究新疆地区的失业及收入差距问题。在发表公开声明及接受外国记者采访时,伊力哈木一直非常谨慎,避免倡导维吾尔族独立。但他经常呼吁中国当局消除人们的不满,他称这种不满导致新疆出现越来越多的暴力活动。」

「证据严重不足,」报道援引伊力哈木两位代理律师之一刘晓原律师的话说,「现在对他的指控都是政治罪名。」「他说指控与事实不相符,」刘晓原在乌鲁木齐通过电话表示,「自己没有组织分裂国家集团。」

报道引另一位代理律师李方平说,刚入狱的那段时间,伊力哈木带了近三周的镣铐,瘦了差不多30斤。李方平说,在监狱官员拒绝为他提供清真食品后,他进行了10天的绝食;作为惩罚,在后来的10天里,看守人员只给他水喝。

李方平说,看到家人的照片时,伊力哈木哭了,但仍然没有屈服。「伊力哈木对自己的信仰非常坚定,」李方平说,「他对办案人员说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最多是个表达方式的问题,目的就是要促进汉维了解。」

2、美国之音8月5日报道:「6月2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看守所第一次会见伊力哈木,当时伊力哈木被关押已经超过5个月。」「7月30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以中央民族大学原讲师伊力哈木•吐赫提涉嫌分裂国家罪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伊力哈木于7月30日当晚收到起诉书。据刘晓原律师会见伊力哈木之后发出的推文,伊力哈木坚称自己一贯反对国家分裂,反对恐怖暴力,反对煽动民族仇恨……。伊力哈木对律师说,指控与事实完全不符,他没有组织、策划、成立分裂国家的集团。

 

3、李方平律师的微博:

伊力哈木不是涉嫌暴力犯罪,给他戴脚铐也是酷刑。

A、@李方平律师

会见完,伊力哈木起身离去时,又忘记脚镣在身、脓疤未愈,抬腿就走,我突然看到他扭曲疼痛的表情,异常心痛。@刘晓原律师和我已为此交涉了三次,没有效果,不免会有无力感。但我还是坚信,律师积极有为的去做,总会或直接或潜移默化的解构权力滥用者的专横。

B、伊力哈木案庭前会议从上午10时50分开始,至下午1时50分结束,开了3个小时,伊力哈木参加了会议,开庭时间还没确定。

今天上午10时30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伊力哈木‧土赫提分裂国家罪案召开庭前会议。法官昨天答复说,已经与看守所联系好了,会把伊力哈木‧土赫提带到法院参加庭前会议。原定是不让他参加,经过辩护人交涉后,法院接受了辩护人意见。

C、@李方平律师

上午又会见了伊力哈木,顺便也向驻所检察官反映伊力哈木长期戴脚镣问题,希望自治区检察院能够依法监督。还问值班警官一个多月了,为何小孩子的照片还不转交伊力哈木?警官答复拿去做鉴定了。新疆人民出版社的书送不进去,说怕文字密码,照片上也会有密码?

 

4、刘晓原律师的微博:

A、刘晓原律师:刚接乌鲁木齐中院刑庭书记员电话,说伊力哈木分裂国家案在17日上午10时30分开庭审理。我当即提出异议。在7日的庭前会议上,我曾提出应尽可能提通知开庭时间,因为我们在各地办案,很可能会发生案件冲突,现正好又遇上一个冲突了。书记员让我联系主审法官,我随即拨打法官电话,但没有人接听。

B、刘晓原律师:被迫改变行程,15日晚从温州乘机飞去乌鲁木齐,这是经停飞机,需7个小时(包括经停时间),在16日0点10分到达。我在南方出差,没随身带厚点衣服,只能重新购买了。

 

四、分析意见

1、此案程序上存在严重违法。按现行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被刑事拘留之日起,就有权会见律师。伊力哈木于2014年1月15日被捕,至6月26日,五个多月后,才获准首次会见律师。伊力哈木一案并未涉及国家机密,既然警方认为掌握了伊力哈木•土赫提分裂国家的充分证据,为什么在长达五个月的时间里剥夺其会见律师的权利?

2、警方涉嫌刑讯逼供和酷刑对待犯罪嫌疑人。既然伊力哈木不是涉嫌暴力犯罪,为什么要给他戴上脚铐?为什么在长达10天的时间里,只给他喝水?

3、律师提出的审判管辖权限符合法律,为什么不采信?

 

五、综合意见

近几年来,新疆暴力恐怖活动不断,某些维吾尔族人闹独立的传闻频繁见诸报道,新疆当局对暴力和独立严加打击的决心和行动也频频见报。然而,引起汉维冲突的原因却一直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是维吾尔族人无事生非,主动要求独立,还是新疆执政当局的管治措施激起少数民族的反抗?或者两者都有?至今缺乏深刻检讨和公共辩论。

笔者认为,新疆的民族暴力恐怖活动和民族冲突出现上升趋势,执政的共产党应承担主要责任。从前苏联盲目照抄照搬而来的所谓「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将同一个国家的公民按民族划地分治,强化少数民族公民的民族同一性身份,必然弱化中国公民这一国家认同。中央对新疆等自治区官员和法律政策的直接管辖权,使得自治有名无实,在破坏中央政府诚信和权威的同时,还给予疆独主义者以攻击的口实。对人权保障不力,间接给予疆独主义者以政治正当性,也使中国政府在国际上处于道义上的被告位置。所谓「党的民族政策」,表面上对少数民族更加宽松,实际上是将同一国家的公民作不平等对待,加深了族群裂隙。对新疆等地的掺沙子政策,在维族人眼中无异于殖民主义。在新疆等地与内地大体相同的开发,既未取得当地人赞同,也未能让当地人分享到足够多的发展成果,由开发引发的贫富悬殊和破坏环境等问题,会更加扩大民族矛盾。一句话,新疆的动荡,不是在某个外国殖民统治者的治理下产生的,不是因为我们这些批评者批评后才加剧的,而是在执政党领导下出现的,共产党,而非某个外部敌对势力,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中国是个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关系人民福祉和国家长治久安。长期来,由于共产党片面迷信前苏联的一套作法,拒绝学习吸收其他多民族国家成功的经验,当从苏联照抄照搬来的一套行不通后,又转而迷信威权统治,前些时暴露出来的大胡子在新疆无法住宾馆、新疆某地实行公审公判大会等等「铁腕措施」,表面上是在努力加强对新疆的管治,实际上却是文治失败,只能转而求药于刀治的证明。

新疆要长治久安,适当的权威固然必不可少,但根本之计,还是在收拾人心,在努力让维吾尔等少数民族公民没有被歧视被二等公民对待的感受,在让维吾尔人分享到作为中国公民中平等一员所享有的尊荣和福利,在让维吾尔人体验到作为中国公民应当享有的公平正义,在让维吾尔等少数民族公民因融入中华大国而拥有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只有这样,才能让少数民族公民对中国国家的认同胜过对其民族小团体的认同。在这方面,美国可谓作得相当成功。在美国,黑种人只占总人口的11%左右,还有许多如中华族裔的移民,这些少数民族成员却没提出民族自治或独立的要求,因为各州都是自治的,各个公民也是独立的,没有被专制,也就无所谓反专制的自治和独立,美国公民所享有的各种福利和机会,是因具有美国公民这一身份获得的,与族群基本无关。正是因为制度对所有公民的公平对待,黑人后代的奥巴马才能成为白人占绝对多数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

美国人办得到的,中国人没理由办不到。具体到伊力哈木一案,执政当局和新疆司法当局应该认识到,对付分裂势力的最好办法,不是一味的高压,而是改良分裂的土壤。让分裂的种子在这片土地上得不到养分,无法生长。是团结鼓励反分裂和不主张分裂的人士,以孤立极少数铁杆分裂者。

伊力哈木案是一起具有巨大影响的案件,这不仅仅是媒体持续关注的原因,而且还因为伊力哈木作为维吾尔族人,任职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当是维族人中为数不算太多的精英之一,他是遭到不正义与歧视对待,还是得到正义对待,在八百万维吾尔人中可能引发向心或离心效应,对新疆分裂势力是坐大还是衰落,都不可能不发生影响。如果庭审的证据足以证成伊力哈木•土赫提确实在从事分裂国家的活动,自然应该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伊力哈木仅仅只是批评政府,或者警方搜集的其分裂国家证据不充分,那么,就理当还其自由。给予伊力哈木以司法正义,才是正确决定。

如果伊力哈木果真如其律师所言,是极力反对分裂的,那么,虽然他是维族人,是少数族裔,也许暂时还不大可能像奥巴马那样成为中国的一号人物,但让他享有黑人在美国享有的尊严和权利,确实是我们这些汉人应该努力助其实现的。

 

来源:  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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