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民上街打条幅合法化引导(1)
刘红霞
由于近两年来访民上街打条幅很多人被抓再加上目前严酷的法制环境,访民上街打条幅如何合法化成了难题!如何既表达了自己的心理,又不被无故追责?
以江西刘萍案为例,其判决书中是这样写的,“2011年5月11日19时许,被告人刘萍、魏忠平来到新钢公园北村乐百佳超市门口,伙同他人张打条幅,进行演讲,并向途径人员发放宣传材料,致使大量行人滞留围观,车辆、行人通行受阻,且抗拒、阻碍民警执行职务,造成现场秩序严重混乱。”可知,造成交通秩序严重受阻是定罪的很重要的条件。但是如果当时并没有让交通秩序受阻,却有人恶意证明受阻,当地又没有监控录像的话,这是当事人没有办法的事。
建议一、不要造成阻断交通的事实。打条幅正常表达公民政治乃至自身诉求本身并不违法,但一定要选择好地点。譬如笔者到河南省公安厅打条幅选择在公安厅门口旁边的人行道上,而那个地方的人行道相当宽不可能因为打条幅造成围观而堵路;笔者到河南省信访局门口打条幅,在省信访局的墙根处、在人行道的旁边,尽量地不阻断交通。当然,在相关人员要求收起条幅时,访民们不要抗拒,以免造成围观造成影响社会秩序的事实。
建议二、是每次打条幅照相不要所有人都上去,至少留下三个人在旁边看着一旦有变可证明当时确实没有阻扰交通。如果官方也拿出证人证明阻断交通的话,成了两张皮案件,这样还有当时的监控录像是铁证。
第三、在条幅上张贴上少量人民币。当警察或者其他人员前来强抢条幅时,他们的抢劫罪就构成了。抢劫罪是重罪,远比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严重得多,懂法的人不会上来直接抢,这也是我们访民被腐败逼得没有办法的办法。这也是在7月30日河南省信访局派员率众犯下抢劫罪成立的原因。
第四、条幅内容要适度,不能过激。条幅内容直接决定事情性质,譬如“包子铺事件”中访民们打出的“习总食饱鸣天下 访民拣饭无人闻”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此条幅第一表达了目前国内新闻管控力度,第二说明了访民现状。这也是后来所有访民被放的原因!而上海条幅案现状,笔者估计与当时打条幅的内容有关。所以,条幅内容一定要把好关,这是最重要的,以免被扣上寻衅滋事罪。
以上是笔者对目前访民上街打条幅的一些看法,有不同意见者可以继续交流总结,希望访民群体在实践时一定要多注意。
2014年8月13日
来源:参与